受託照顧5歲娃 踹下樓虐死
2016/09/0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吳姓單親爸出差外地,將5歲女兒託付給人力派遣公司的老闆莊立建照顧,不料莊男和同事邱建斌竟凌虐女童,邱男還因女童哭鬧,將她從2樓踹打到1樓,踹飛到客廳,甚至倒地再補一腳,把女童活活打死;最高法院昨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將邱男判刑8年半、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莊男1年定讞,2人均須入獄。
出腳的同事判8年半
吳姓女童因父母離異,跟著父親居住南投,102年初,吳父到南投縣莊立建經營的人力派遣公司工作,女童常跟著父親到人力派遣公司玩耍。由於吳父要被派往高雄工作一個月,因此將女童託付給當時34歲的莊立建照顧。
判決指出,女童因為父親不在,經常吵鬧大哭,莊立建常罰她半蹲、或跪舉安全帽、水桶,還用牙籤戳她手指、手背,公司也有同事跟著動手,其中39歲邱建斌下手最重,曾用藤條、掃帚打女童的手或屁股。
102年2月6日晚上,邱男在公司房間與女友電話熱線時,不滿女童亂敲門吵鬧,氣得拿藤條鞭打她,並抓她的頭撞牆,還將女童從二樓樓梯踹到一樓,再從一樓踹飛到客廳,女童因頭部重創,6天後傷重不治,警方接獲醫院通報後偵辦,檢方將邱男、莊男和莊的戴姓女友3人起訴。
動手的老闆判1年
莊男等人起初佯稱,是女童自己摔下樓受傷,邱還辯稱,他只打女童兩巴掌,但有其他公司員工看不下去,證稱邱男痛毆女童,「甚至抓女童頭撞牆、女童被打趴,邱還上前補一腳,女童就再也沒有醒來。」
最高法院指責邱、莊殘害女童幼小身軀和生命,將2人分別判刑定讞。莊男和其戴姓女友另因隱瞞邱男行蹤,各被判刑4月,此部分均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