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要殺大哥 衰男勸架被砍
警方到場只見陳男倒地,刀棍卻不翼而飛。(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63歲陳男原是50歲王男的跟班,兩人個性不合漸行漸遠,29日在基隆漁會正濱大樓狹路相逢,陳男突揮刀,誤刺勸架的33歲楊男,王男則掏棍擊倒陳男,再扶楊男就醫,警方到場只見陳男倒地,刀棍卻不翼而飛,疑被圍觀者取走,員警正訪查在場民眾以釐清真相。
律師李慶峰指出,罪犯湮滅本身犯罪證據,人之常情,屬於不罰之行為;但湮滅「他人」罪證,可能觸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
附近民眾表示,陳男原本跟在王男身邊,但兩人脾氣火爆,時常口角,跟班與大哥的關係名存實亡。
警方調查,29日早上10時許,陳男赴正濱大樓訪友結束,出門恰巧遇見進來的王男,兩人一言不合,王男撂了一句「你現在是要打架嗎?」陳男聞言掏出一把藍波刀,朝王男揮舞,王男閃了過去,刀子刺入勸架的楊男腰部,當場血流如注。
王男抄起一旁棍子,朝陳的頭部、身體猛打,直到倒地不能反抗,才扶著楊男就醫,手術後轉普通病房,生命跡象穩定。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正濱派出所警員胡凱文、鄭文傑到場,現場僅剩斑斑血跡與無法動彈的陳男,立刻協助送醫,陳男經診療後意識清楚,已自行出院,尚未提告。
王男29日晚間9時許到正濱所說明,供稱陳男與他吵架時,友人楊男跑來助陣,未料陳男掏出藍波刀亂刺,他逼不得已只好抄棍反擊,案發後急著帶楊男就醫,不知道誰拿走刀棍。
警方表示,到場時陳男負傷倒臥,身上及四周均無凶器,圍觀民眾也說「沒看到刀棍!」30日再赴正濱大樓查訪,內部人員態度低調,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