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骨折判定成扭傷 告不成誤診
2016/08/04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關渡醫院前副院長章樂綺,前年5月間走路不慎跌倒,用右手撐地,右手腕劇痛,台北榮總急診科醫師診斷為手腕肌肉扭傷,僅開立止痛藥,她返家後疼痛加劇並蔓延到右肩,再到骨科求診,證實是橈骨骨折,怒告急診科賈姓住院醫師、劉姓主治醫師及溫姓主任業務過失傷害。士林地院認定未違醫療常規,判3醫師無罪,可上訴。
法官認為,賈醫師經醫師考試合格且領有證書,可獨立診察,其醫療行為無明顯疏失,不能以診療結果與事後檢驗結果不同,來處以刑罰;且根據鑑定,橈骨骨折並未被醫院列為異常通報,劉、溫兩醫師根本無從知悉章女的X光檢驗結果,也沒違失,判3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