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帶15歲孫女 跳脫衣舞任人摸
2016/07/25 06:0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57歲鄭姓婦人昨帶著國中剛畢業的15歲孫女,到雲林某宮廟跳脫衣舞,少女薄紗內一絲不掛,身上只罩著一件長版襯衫,吸引上百人圍觀,甚至跨坐在男觀眾大腿,讓人撫摸。警方蒐證查緝,鄭婦哭訴家裡困苦,要養10多名孫子,才會帶孫女出來「作場」(指表演);還懊惱地說,第一次帶孫女跳舞就被查獲,「都是出門時沒有拜拜!」
阿嬤哭窮 要養10幾個孫
現場有鄭婦孫女及另名少女跳脫衣舞,警方通知雲林縣政府社工到場,陪兩名少女製作筆錄。據了解,鄭婦孫女剛從國中畢業,國二即出來跳舞,與另名要升國三的少女是網友,每次表演,鄭婦會給她們700元當零用錢。
警訊後,依妨害風化、人口販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鄭姓婦人、蔣姓司機移送。縣府社會處表示,兩名少女將先緊急安置。
北港警分局昨獲報,某宮廟廟慶疑有少女跳脫衣舞,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有上百人圍觀,少女罩著一件長版襯衫,裡面只穿著薄紗,就這樣大剌剌地站在舞台上跳舞,還下台與觀眾敬酒,甚至跨坐在男觀眾大腿,讓人撫摸。
員警蒐證後上前查緝,起出薄紗、水手服等證物,並將鄭姓婦人、蔣姓司機及兩名少女帶回分局偵訊。
平常帶媳婦唱歌討生活
鄭婦到警局時哭訴,自己17歲即當電子花車歌手,四處唱歌、跳舞,辛苦養大子女;現在老了,無法唱歌,換開廣告車為生,家中生活困苦,還要養10多個孫子,偶爾接到以前客人電話要「作場」,會帶著媳婦去唱歌。昨天媳婦有事,第一次帶孫女出來表演,絕對沒有強逼孫女跳脫衣舞。
鄭婦向警方表示,她是透過綽號「憨柱仔」接洽,「作場」一人費用900元,按人頭計算,車資3人一趟共給油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