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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肇逃 叫老爸頂罪

2006/11/01 06:00

兩騎士遭撞重傷

〔記者黃建華、楊菁菁、張國政/高雄報導〕保五總隊借調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的警員蘇俊棋,昨日清晨駕車在高市民生二路、成功路口肇事逃逸,造成2名機車騎士重傷;5個小時後,蘇父卻投案頂替,但對案情供詞反覆,蘇俊棋被策動到案一度堅稱「車子借給父親」、否認涉案,直到晚間因良心不安才坦承肇事逃逸。

高市警方對蘇員進行酒測,酒測值則呈現0,警方重新製作筆錄後,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至於企圖頂罪的蘇父,因屬三親等內,情有可原,未被送辦。

警方指出,昨天清晨5時50分許,在超商當店長的林上富(24歲)騎乘X00-113重機車,搭載從事直銷的朋友張凱偉(24歲),於成功路由北往南方向行經民生二路口時,突遭一部車號ZM-5700日產銀灰色轎車疾馳撞上,機車被撞得飛到十幾公尺外的安全島,2人全身是血橫陳街頭,肇事轎車車牌卻掉落現場。

消防局119前金分隊據報趕抵救援,發現林上富骨盆粉碎性骨折,張凱偉一度瞳孔放大,生命垂危,2人分別被送往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大同院區與阮綜合醫院急救,尚未脫離險境。

警方隨後於鼓山區馬卡道路與河西路口尋獲肇事車輛,並查出車主為蔣姓女子,但一時未查出她的先生為服務於南打中心的保五員警蘇俊棋。

上午10時許,58歲的老翁蘇進旺主動向警方投案,聲稱他肇事逃逸,但蘇翁對案發過程供詞反覆。警方後來查出該車平常都是蘇的兒子蘇俊棋在用,蘇翁神色慌張說,「兒子調來調去、也不清楚在哪單位服務?」

蘇俊棋到案後,一度堅稱車子借給父親,案發時他人在南打中心,訊後先被釋回,但返回刑事局偵八隊後,心有不安,改口向長官坦承肇事逃逸,被帶回新興分局重作筆錄。

南打中心對蘇員肇事逃逸深感遺憾,同時也對被害人與家屬表達歉意;南打中心表示,蘇員父親已表示願盡最大能力賠償2名傷者。

蘇員事隔多時酒測,酒測值呈現0,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副院長林盟喬對此表示,酒測如果事隔多小時才做,常態下不論是採取呼氣或抽血方式,是測不出來的,不過,還是要看個人肝功能而定,「肝功能好的人, 酒後2小時就測不出來」。


肇事警員 手機定位 自知無法逃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市警方為查明民生二路重大車禍肇事車輛究竟是誰所開?一度打算調閱刑事局南打中心員警蘇俊棋與父親蘇進旺2人案發時的通聯與行動電話細胞位址;據悉,支援刑事偵查工作的蘇員,深知如此一來將戳破謊言,才改口承認涉案。

據了解,高雄市警局督察長李福順為避免被害人家屬質疑警方包庇「自家人」的非議,在案發後立即指示相關單位查明真相。新興警分局自強派出所在找到肇事車輛後,立即對駕駛盤、車門等進行指紋採集鑑識,另一方面,新興警分局督察組長梁東山也聯繫刑事局南打中心,要求蘇員到案協助調查。

雖然蘇父供詞和蘇員一致,表示前一晚他和兒子一起去台南縣佳里鎮,後開車南下高雄,但兒子深夜就返回刑事局南打偵八隊隊部,他獨自借走兒子的車訪友,在清晨因精神不濟肇事。

不過,高市警方也向蘇某父子表明將進一步調閱父子2人案發時的通聯與行動電話細胞位址,以釐清是否有人說謊,蘇俊棋自知謊言遲早會被戳破,加上刑事局長黃茂穗也責成南打中心主任楊榮珍對蘇員曉以大義,蘇員才改口坦承涉案。


受害家屬 警察肇逃 應罪加一等

〔記者李開菊/高雄報導〕遭蘇姓警員開車衝撞的張凱傑、林上富分別被送往阮綜合及聯合醫院大同院區急救,家屬懷疑,2個孩子被撞成重傷,對方一定有酒駕;林父昨晚說,身為警察人員卻肇事逃逸,完全置2個孩子的生命於不顧,嚴重失職應罪加一等。

醫院表示,張凱傑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出血及右脛骨骨折,林上富骨盆骨折及右下肢骨折,目前2人都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得知兒子張凱傑出車禍後,張爸爸、張媽媽一直懸著一顆緊張的心,尤其患有憂鬱症的張媽媽,更是精神無法鬆懈,還不時唸著「菩薩保佑,沒讓肇事者逃掉」,但聽到肇事者是警察人員時,夫妻倆都瞪大了眼,臉上都露出驚訝的表情。

張母表示,她和林上富的家人都猜測,2個孩子被撞成這樣,對方一定有酒駕。


肇逃與頂罪刑責

蘇姓員警涉嫌車禍肇事逃逸,造成2傷犯行,依據刑法185條之4規定,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將吃上過失傷害罪官司。

依據刑法284條規定,「過失傷害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重傷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若過失致人於死,依刑法276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

此外,有關蘇父一度頂替肇事責任部分,刑法167條明定,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圖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犯,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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