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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輸錯血鬧人命 醫生300萬換緩起訴

    2012/09/18 13:3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女因護士輸錯血死亡案,楠梓聯合醫院醫生呂英仁獲不起訴確定後,經醫事公會提出告發,高雄地檢署重啟調查,發現呂囑咐未具資格的護士驗血有疏失,涉嫌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等罪,但因呂賠償300萬元和解,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須支付國庫25萬元。

    緩起訴書指出,99年6月7日下午1點多,陳姓婦人因身體不適,前往高雄市楠梓聯合婦產科醫院看診,負責人兼醫生呂英仁(47歲)診斷為子宮外孕破裂合併內出血,立即安排腹腔鏡檢查及動手術,並口頭囑託未具有醫事檢驗師或檢驗生資格的簡姓護理人員(緩起訴)驗血型後,向高雄捐血中心領取500cc血液。

    簡姓護士卻將陳婦O血型,誤判B型陽性後,也未交付他人再次確認,即逕行填寫領血清單,向捐血中心領取同型血液後,簡女再度檢驗陳婦血型,仍未發現錯誤,並在當天下午輸入B型血液250cc後,陳婦併發輸血不良反應,經轉送健仁醫院,延至9日晚上,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被告呂英仁原本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但此案見報後,中華民國醫事檢驗生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出告發,認為其行為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經檢方深入查證,確認簡姓護士未具檢驗資格,乃依法追究,案情頗為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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