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教母林靜芸到案 執行義務勞務
林靜芸在上午10點左右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執行,她身穿白色套裝,面對記者採訪,始終不發一語,隨即快步進入北檢。(記者林俊宏攝)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整形名醫林靜芸因在衛生署開放果凍矽膠隆乳前偷跑,轉介4名病患進行果凍矽膠隆乳,高院今年4月依違反藥事法判她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定讞,台北地檢署上午傳喚林靜芸到案執行。
林靜芸在上午10點左右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執行,她身穿色套裝,面對記者採訪,始終不發一語,隨即快步進入北檢。
林靜芸(62歲)是台灣首位女性外科醫生,有整形教母之稱,日前她在法庭認錯後,高院考量犯後態度良好,加上病患術後狀況良好,准予緩刑,這起官司定讞後,她當時僅以聲明稿表示:「受到這樣的判決,我沒有抱怨,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由於衛生署早年以有致癌疑慮為由,禁止國內製造、販賣或使用果凍矽膠,直到2008年才重新開放,林靜芸被查出2004年到2006年間,轉介4名病患給謝姓醫師做果凍矽膠隆乳手術,加上謝原有的5名病患,共9人接受果凍矽膠隆乳,林靜芸因此被依共同違反藥事法罪嫌起訴,林靜芸在一審時矢口否認犯罪,被台北地院重判1年。
全案上訴高院後,林靜芸改口認錯,她辯稱每件手術分得3到6萬元均用在診所支出,且所轉介的病患都是乳房已出現畸形無法用鹽水袋隆乳者,或堅持使用果凍矽膠者,這些病患至今未發生後遺症,林靜芸不但淚灑法庭,還稱會「把愛從這個法庭傳播出去」。
據了解,由於林靜芸具有特殊專業,檢方將徵詢林靜芸意見,將透過她的醫療專長結合公益,讓義務勞務活動發揮最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