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屏東拍賣遠洋漁船 買家得先繳603萬罰鍰
遠洋漁船德鴻發號。(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8月4日下午3點在屏東市建豐路180巷28號屏東分署拍賣室舉行拍賣會,拍賣遠洋漁船德鴻發號,該船因為違反遠洋漁業條例罰鍰603萬元,因此買家必先付清罰鍰,另外還有多筆不動產進行投標。
屏東分署表示,德鴻發號總噸數55.65噸、淨噸數16.7噸、船長18.4公尺、總長 27.7 公尺,船質為玻璃纖維強化塑膠,主機為6缸柴油機1部,進水日期為民國81年11月1日,漁業種類為鮪延繩釣,所在地點鹽埔漁港,拍賣標的漁船之漁業執照換發期限為114年4月15日,買家須先繳清本案罰鍰約603萬元及其他相關費用,始得辦理過戶登記,請買家特別注意。其他拍賣標的還有位於屏東縣竹田鄉、泰武鄉、及恆春鎮等多筆不動產,歡迎對不動產投資有興趣之民眾來投標。
屏東分署表示,為貫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行政執行機關對於滯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案件,均會依法積極調查義務人財產並採取適當執行措施,聯合拍賣會也固定時間舉辦,更多的拍賣資訊,可以參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網或屏東分署官網。
拍賣的遠洋漁船德鴻發號。(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