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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犯國安法 嚴重危害國安 統促黨違憲 內政部將聲請解散
2026/07/31「白狼」張安樂領導的中華統一促進黨涉犯多項「國家安全法」及殺人未遂等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內政部長劉世芳昨開記者會預告,八月初將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她並公布統促黨三大罪狀:一、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協助中共認知作戰、滲透基層,引入中資介入選舉;二、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三、披著政黨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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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解散統促黨 學者:防禦性民主
2026/07/31綠委支持切除國安毒瘤 藍委質疑挑起統獨議題內政部昨日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對此,學者指出,內政部此次啟動「防禦性民主」,直接切斷中國在台協力者的執行體系,防止中國持續透過在地組織介入台灣民主運作,下一步應藉此機會建立境外勢力代理人的管理制度,完善法律工具與跨機關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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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黨員涉殺人未遂、毒品近百案 刑事局:統促黨實為犯罪組織
2026/07/31配合中共滲透三大理由 聲請解散內政部長劉世芳昨召開記者會宣布,八月初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內政部及刑事警察局羅列統促黨多項罪證,包括賄選、跨境鎮壓、配合中共統戰等,自二〇一〇年迄今有一四一名統促黨員涉犯殺人未遂、毒品等共九十八起組織犯罪案件,直指統促黨實為「披著政黨外衣的犯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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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解散判決 須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26/07/31內政部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法界人士指出,政黨是自由民主制度中重要的政治運作團體,因此憲法訴訟法對政黨違憲解散案設下較嚴格的程序及舉證要求,若舉證顯有不足,經大法官命補正後仍未補正,可能直接裁定不受理;若案件獲受理,依法則必須進行言詞辯論。憲法法庭書記廳表示,本件收案後,後續將由憲法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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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張安樂反嗆:將聲請解散民進黨
2026/07/31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舉行記者會宣布,統促黨已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將在八月初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對此,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受訪時聲稱不擔心,因為這已經是內政部第三次說要解散了,他也要蒐集資料聲請解散民進黨。「內政部第三次說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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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評評理》統促黨行為 早構成政黨法的解散事由
2024/11/07 18:50政黨法第26 條規定: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 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 , 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而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則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統促黨多年來多次聲明支持中國武力統一,鼓吹軍人叛變,煽動戰爭,多次涉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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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統促黨系統犯罪逾百人 依法查處聲請解散
2024/11/06 14:10統促黨幹部涉收中國7400萬元介入我國選舉,檢察機關已依反滲透法起訴。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我國治安及社會秩序、侵害人民身體自由及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形,內政部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