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聲請再審竟催法官 被自身辯護律師阻止
2026/04/16 12:21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知名惡房東張淑晶。(記者楊心慧攝)
知名惡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被害人多達百人,坑殺房客55人的部分,案經一、二審依14個誣告罪判5年6月徒刑定讞;坑殺78名房客,二審另案依19個誣告罪判8年6月徒刑,詐欺等罪1年2月得易科罰金。張淑晶提再審,高院今開訊問庭,辯護律師提出調卷要求,張淑晶則催法官何時能閱卷?其律師也忍不住阻止,並說「尊重法官好不好,法官也很辛苦,要處理很多事,應耐心的等待,別催法官」。
本案由多位大學生、單親媽媽等人組成自救會,控訴租屋時被房東張淑晶坑殺,受害人多達百人,張淑晶卻惡行反告房客偽造文書罪、詐欺罪。
檢方查出,2014年間,張淑晶簽約時拿自己打字列印、載有「連帶保證人」欄位的租賃契約,對房客佯稱「拿父母姓名或可以找到你的人」、「如果租金不付,跑掉了,可以找到你的人」或「聯絡人」,導致房客在親友未知情況下,簽下親友姓名、電話作為連帶保證人。
張淑晶事後若與房客起租賃糾紛,便控告房客,並以連帶保證人資料將親友列入同案被告,檢方認定張淑晶涉犯誣告罪。
一審新北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痛批張淑晶明知房客多為年輕學子或經濟弱勢之人,法律知識也薄弱,卻施以話術騙取連帶保證人資料,目的只是為了獲取個人利益藉故提告,無端害房客、連帶保證人接受刑事偵查,同時嚴重耗費國家資源予以重判。
張淑晶提起再審,高院今開訊問庭,其辯護律師主張,過去租賃契約散布在各地檢署,當時有部分租賃契約沒閱到卷,也無法從一、二審判決確認,因此無法確認是房客的字跡還是張淑晶的,閱完後便可以提起新事證,其他再審理由則如書狀中所載。檢察官則表示,聲請再審無理由,請予以駁回。
法官諭知候核辦、張淑晶還監,會再通知代理人閱卷,但庭訊結束後,張淑晶又追問法官何時能閱卷,張淑晶的辯護律師忍不住阻止她,說「尊重法官好不好、法官也很辛苦,要處理很多事」,要她耐心等待,但張淑晶又開始碎念,律師則強調事情要一件件處理,下週再找時間去看她。
知名惡房東張淑晶。(記者楊心慧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