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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認證!柯文哲由「木可」取得政治獻金挪己用 匯給兒子244萬買股票

    2026/04/10 21:34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

    首次上稿 20:16
    更新時間 21:34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重判17年。完整判決書今(10日)出爐,判決書揭露柯文哲如何利用木可公司將錢挪為己用,甚至還從木可帳戶匯450萬元到柯文哲的銀行帳戶,並由柯的妻子陳佩琪轉匯給兒子柯傅堯244萬元,用來買股票、基金。

    判決指出,柯文哲等人另涉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侵占政治獻金1500萬元,政治獻金制度是為避免捐款淪為候選人私人財產,候選人於競選期間使用自身肖像進行宣傳,原屬常見且合理的選舉行為,不應反向向競選總部收取授權費用,否則形同將政治獻金轉為個人收入,違背制度目的。

    北院合議庭指出,柯文哲於2024年總統選舉期間,透過其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先與該公司簽立肖像權授權契約,再由木可公司與競選總部簽訂授權委託合約,形成「由候選人授權公司、再由公司授權競選總部」架構,該安排在實質上等同候選人向自己競選團隊收取授權金,悖於常理。

    合議庭認定,相關契約於競選總部成立當日即簽署,未見競選團隊有充分討論與評估,且授權費用約定為「不超過營業總額10%」,計算方式模糊,賦予當事人高度操作空間。

    在資金流向部分,判決記載,競選總部分多次將1500萬元自政治獻金專戶匯入木可公司帳戶,木可公司後續再轉匯至柯文哲個人帳戶。如柯文哲的帳戶,分別在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9日、2024年5月24日,收到木可公司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匯款,顯見巧立名目侵占民眾捐獻的政治獻金無訛。

    合議庭發現,收到款項後,陳佩琪前往銀行,用柯文哲的帳戶,轉匯244萬元至兒子柯傅堯的帳戶,用以購買基金、股票使用,顯示柯文哲將政治獻金款侵占私用之不法意圖。

    合議庭判定,候選人於競選期間使用肖像進行宣傳屬常態,政治獻金亦具公益性質,不得轉為個人利益。惟柯文哲等人透過轉授權機制,營造肖像權授權的商業外觀,實際上將政治獻金轉入其掌控的木可公司,再回流至個人,藉此規避政治獻金法規範,成為柯文哲可隨意運用之公司或私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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