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不要!」7旬翁襲胸居服員 病妻求情也沒用
2026/03/05 09:3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戴姓老翁涉對居服員伸 狼爪,除了要去坐牢外還得賠7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周姓婦人因患有末期腎疾病,無法自主生活,申請居服員到宅服務,阿美(化名)每個禮拜要去周婦家服務3天,每次1小時,周婦的丈夫戴姓老翁竟趁機對阿美襲胸,阿美反抗大喊「阿北不要」,但仍躲不過狼爪,戴翁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6月,還要賠阿美70萬元。
判決指出,周姓婦人因生病長期臥床,申請居服員到府服務,阿美從去年1月1日起,每個禮拜週三、五、六上午會到周家服務1小時,協助洗臉、刷牙、餵早餐和量血壓;去年2月16日,阿美如期前往周家服務時,70歲戴姓老翁竟直接抱住阿美,還伸出狼爪襲胸,阿美奮力反抗,掙脫後忍著噁心不適感做完服務離開周家。
隔天阿美再上門服務時,周翁故技重施,阿美仍拒絕被侵犯,但不敵戴翁力量較大,仍被他襲胸得逞,阿美不甘心被欺負,私下錄音,順利錄到戴翁4度對他伸出狼爪的證據後,報警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戴翁否認犯行,還說自己把阿美當女兒才會抱抱她,但抱抱時聞到她有口臭,不可能對她伸出狼爪;但法官勘驗阿美提供的錄音檔,發現阿美確實有錄到戴翁襲胸時,阿美對戴翁說:「阿北不要這樣,因為我會不舒服……阿不要不要……啊,不要,我不舒服」、「阿北你不要這樣抱我或摸我的胸部,我覺得不舒服會痛」。
但戴翁不放手,回她:「你不讓我摸,我更不舒服」,法官認為相關事證明確,雖然周婦幫求情「不要跟他計較」,但認定他6度涉犯強制猥褻罪,判戴翁徒刑2年6月,目前案件已上訴。阿美另提民事求償150萬元,法官根據受侵害程度,判戴翁應賠7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