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曾看A片被抓包!88會館郭哲敏洗錢218億再延押2月 看守所過年
2026/02/17 16:06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洗錢金額高達218億元。(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洗錢金額高達218億元,一審重判11年8月徒刑。案件進入二審程序後,近期除傳出郭哲敏在法庭上公然觀看色情短影音遭法官喝斥外,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其具高度逃亡風險,且原羈押原因仍存在,裁定自今年1月16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郭提抗告後,最高法院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郭哲敏組織犯罪集團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高達35億元;其地下匯兌業務資金流通量更達到驚人的218億元。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等罪名,判處郭哲敏有期徒刑11年8月,並沒收市值約2億元的841萬顆泰達幣(USDT)及未扣案犯罪所得35億元。
高院認為,郭哲敏一審遭判重刑,逃亡動機升高,且先前具保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曾有試探監控效能情形,難以僅以具保或限制出境等方式確保審判進行,裁定自2025年11月16日起延長羈押2月。郭不服提起抗告,主張電子監控斷訊屬設備問題,接近海岸線亦屬正當活動,原裁定僅以重罪推論逃亡之虞,違反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則指,羈押與否及是否延長,屬事實審法院裁量權限,只要未濫用權限即難認違法;原審已審酌卷證及訴訟進行情形,認原羈押原因仍存在,延長羈押並無不當,裁定駁回抗告。
郭哲敏案件審理期間,另傳出庭訊插曲。去年12月9日開庭時,律師將手機放置桌面查詢資料,疑似點擊到色情短影音,郭哲敏湊近觀看,遭執勤法警發現並回報承審法官。承審法官當庭制止,並告誡律師及郭不得再犯,律師當場頻頻道歉;高院隨後證實此事,並表示待案件終結後,將再審酌是否追究律師不當行為。
此外,同案被告施建芃不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8月之裁定,也一併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審酌其涉犯重罪、曾攜帶大量現金欲出境等情,認仍有防逃必要,裁量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同樣駁回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