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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華滾床案烏龍 張淑娟狀告周玉蔻求償2千萬 周:我有查證

    2026/01/29 17: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左)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左)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4年前在節目中直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當年「晶華滾床緋聞案」的女主角,張淑娟怒控2人加重誹謗等罪,一審台北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等罪,判周、蔡各1年6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張淑娟另提民事請求連帶賠償200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張淑娟批評周玉蔻無中生有,挨告出庭才認罪道歉;周玉蔻則轉趨強硬,強調她沒有誹謗,她確實有消息來源。

    由於刑事二審尚在審理中,民事法官詢問二審審理進度,得知高院將於3月3日傳喚詰問2名證人後,改定5月14日再行言詞辯論,今日開庭約5分鐘即結束。張淑娟的律師吳漢成訊後受訪說,民事法官可能是想等刑事有結果,再做處理。

    吳漢成說,張淑娟有2點訴求,周、蔡2女連帶賠償2000萬元,並在電視台澄清事實。金額是依據電視台廣告收益計算,周玉蔻連做7天節目詆毀張淑娟名譽,依廣告收益換算約為3900萬元,但張只求償2000萬元。

    張淑娟則說,事發至今已經4年了,毀滅了她原本平靜的生活,每一位到法院的證人都說沒有聽到、沒有講,證明周玉蔻根本是無中生有,身為節目主持人難道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還連續攻擊她7天,直到挨告之後才認罪,還不斷聲請傳喚證人拖延庭期,她期待法院還她正義。

    周玉蔻受訪時表示,她尊重張淑娟所有的言論,但強調是二審法官要求證人到庭,依據待證事實的必要性而決定傳喚證人,直批張淑娟的說詞武斷且無禮,扭曲法院程序;對於天價求償金,周玉蔻說,我沒有誹謗她,我確實有消息來源,過程有查證,「希望張淑娟如實看待此事」。

    名嘴周玉蔻(左)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名嘴周玉蔻(左)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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