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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買淘寶仿冒BALENCIAGA戒指轉售賺300 法官判拘30天

    2026/01/25 10:4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金男違反商標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金男違反商標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一名金姓大學生前年12月間,花8百元透過網路到淘寶購物網站購買一只仿冒的「BALENCIAGA」(巴黎世家)戒指後,到蝦皮網站上以1200元出售。網路巡邏員警將其買下後送鑑定,確認為仿冒品,約談金男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 認定金男違法,提起公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金男違反商標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人員在網路上巡邏時,發現金男透過女友的蝦皮帳號,在網路上販售巴黎世家的戒指,但因其價格僅1200元,與真品價格相差甚鉅,決定將商品買下後送驗。

    經專業人員鑑定後,確定該只戒指為仿冒品,材質與工法均與真品並不相同,因此認定金男恐違反商標法,依法約談他到案說明。

    金男到案後,向檢警坦承該戒指是自己從中國淘寶網買來的仿冒品,成本8百元,透過蝦皮網站出售1200元,扣除手續費、運費等成本,實際獲利約3百元。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金男販售仿冒品,已違反商標法,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金男為賺取利益,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影響商標權人的商譽及潛在市場利益,並減損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形象,行為實屬不該;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雖願意調解,然告訴人無調解意願等情狀,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不法所得3百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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