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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領女車手落網!為何不大規模「釣魚式」抓詐騙車手?警方給答案

    2026/01/18 22:5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警方扮成美食外送員,成功逮捕車手。(資料照)

    警方扮成美食外送員,成功逮捕車手。(資料照)

    彰化警方喬裝成投資客,再配合詐團「內鬼」,揪出詐騙車手,也讓該名女車手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釣魚式執法」在這裡看到成效,而國內詐騙猖獗,網路「假投資、真詐財」廣告氾濫,為什麼警方在偵辦詐騙案時,不規模使用「釣魚式」執法?

    警方表示,販毒和詐騙是兩種犯案類型,查緝毒品「釣魚式」辦案屢見不鮮,主要原因係販毒是「主動推銷」型犯罪,毒販會主動接觸潛在買家,警方只需偽裝成買家,就能輕易「釣」到證據,這這符合《刑法》中的「誘捕」原則,誘使犯罪發生,但不主導,且販毒證據明確(毒品實物)。

    警方說,詐騙案氾濫,用釣魚式辦案,通常只能釣出車手,而車手通常是被動參與,他們是詐騙集團招募的「工具人」。警方若偽裝進入詐騙集團或去「招募」車手,就可能被視為「誘發犯罪」,將來上法庭,往往變成雙方攻防的焦點。

    警方指出,在詐騙案中警方偶爾會喬裝成外送員、送貨員、超商店員,圖的是「辦案方便」,也就是已經掌握車手的可能動向,用假身分讓對方放下心防,方便逮捕而非誘捕。釣車手不是「不用」,而是「不宜大規模用」釣魚式,因為法律風險高、操作複雜,且詐騙的生態更偏向預防而非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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