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光「強抱」酒醉前女友還襲胸 色男下場慘了
2026/01/13 08:19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男子阿章趁送酒醉前女友返家,脫光衣服強抱還襲胸,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和前女友達成和解,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判處6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男子阿章(化名)和小花(化名)原是男女朋友,但已在前年6月分手,沒想到前年11月兩人和友人喝酒後,阿章見小花酒醉送她回家後,見小花躺在床上,竟脫光自己的衣褲抱住小花,小花發現出言制止、強力推開反抗,阿章還是緊抱小花並撫摸她的胸部,直到小花打電話向男友人求救,友人趕到租屋處阿章才停止並報警查獲,台中地院審理時阿章坦承犯行,並和小花達成和解賠償,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章和小花是前男女朋友,不過已經在2024年6月分手,不料,2024年11月28日凌晨,阿章和小花與友人一起聚會喝酒,到了清晨7點多,由阿章送她回清水住處,阿章見她酒醉躺在床上,竟脫光自己全身衣褲,光溜溜的抱住小花。
小花見狀強力反抗,喝斥阿章不要碰她、想將他推開,但阿章還是緊抱小花並撫摸她的胸部,以此強制猥褻得逞,小花趁機打電話向男性友人阿志(化名)求救,阿志得知持續回撥電話給小花,阿章才停止猥褻的行為,沒多久阿志趕到現場,並和阿章對峙,警方獲報到場才得知上情,依法偵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阿章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阿章不顧小花口頭拒絕,並以手推拒,仍抱住她,並觸碰小花胸部,違反小花意願進行猥褻行為,因已經與小花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金額完畢,犯後態度尚可,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