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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貨車司機違停台61線呼呼大睡 自行車騎士追尾重傷

    2026/01/10 09:37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
    大貨車司機違停台61線呼呼大睡,自行車騎士追尾重傷。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大貨車司機違停台61線呼呼大睡,自行車騎士追尾重傷。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營業大貨車駕駛尤男於2024年7月13日早上7點多將車輛違停於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103.1公里處北上路段慢車道時,尤男直接在車上睡著,一名自行車騎士當時行經該處,撞上尤男駕駛的大貨車導致重傷;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認為受傷騎士行經案發地點時未注意車前狀況為主因,無法全部歸責尤男,依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尤男案發前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苗栗縣後龍鎮台61線103.1公里處北上路段時,竟將車輛停放於側車道並完全占用慢車道後在車上休息,後來直接睡著;而自行車騎士從後方直行時,車頭直接撞上大貨車後方,人車倒地,當場重傷。

    事發後,尤男直到警方到場處理才被喚醒,自行車騎士送醫手術後因頸椎不完全神經損傷,導致四肢無力、大小便功能障礙,且無法自行翻身或坐起,日常生活須24小時專人照護。

    法官審理時,尤男雖表明有意願賠償自行車騎士,但仍未與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和解,僅能認定尤男犯後態度尚可;不過法官審酌,自行車騎士當時未注意車前狀況,為導致車禍發生主因,最後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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