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所報案繳不起水電費 遲緩婦養2身障兒最怕女兒知道
2025/12/09 21:5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吳姓身障婦人到警所報案沒錢繳水電,急喊不要通知女兒,警方與里長追查後,才知道她獨力扶養兩個身心障礙兒子。(記者王捷攝)
吳姓婦人約2年前到警所,遲緩稱家裡沒錢繳水電,警員跟她說沒錢可找家人、社會局幫忙,她很著急但話又說不快,拜託警方不要通知女兒,讓警方意外發現反應遲緩的吳婦,要養兩位身心障礙的兒子,在艱難的環境中努力活著。
60多歲的吳婦有兩個兒子,一位女兒,丈夫過世了,靠做家庭代工維生。警察執勤時,常見民眾用各種理由到派出所向警員「借錢」,原本以為吳婦也一樣,在轉向里長了解狀況後,才知道吳婦與兒子是真的弱勢。
警方調查,吳婦大兒子從小發展遲緩,但沒有申請身心障礙證明,疑似在當兵時曾被欺負,退伍病情更嚴重,無法勝任多數工作,只能到加油站打工,後來又因被詐欺集團利用,將帳戶提供給對方,被認定是共犯,入監服刑數月,出獄病情惡化;二兒子長期住在精神療養院,家計、房租全靠吳婦。
里長說,吳婦的女兒很早就到外地工作,她覺得女兒為這個家已經付出夠多,不該再被拖累人生,因此連女兒近況也不敢多問,也因為她與兒子、女兒都有工作能力,無法通過低收入戶審核。
里長拜託附近國小請吳婦中午去擔任導護媽媽,順便讓她把營養午餐打包回家,社會局也有提供協助,但吳婦覺得,自己還能過日子,平常社會局與地方都有幫忙,但她最放不下的,始終是未來仍需照顧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