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攝」狼躲商辦女廁偷拍被逮 手機驚見多人入鏡

    2025/12/02 12:33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記者邱俊福翻攝)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記者邱俊福翻攝)

    旅行社擔任行政人員林姓男子,涉嫌鎖定商辦大樓、大賣場等公共場所地點的女廁,持手機躲女廁內,偷拍女子如廁畫面,日前當他於台北市長春路一棟商辦大樓犯案時,遭受害女童的母親發現有異,請求附近熱心民眾協助留住林男並報警,轄區台北市警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據報到場經檢林男手機,發現包括受害女童在內的數十張女子隱私照片及影像,當場將林男逮捕,依妨害性隱私、兒少性剝削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並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調查,上月28日晚間6時50分許,25歲林男躲在台北市長春路一棟商辦大樓的女廁,躲在一間女廁內,透過女廁下方的空隙,持手機偷拍女子如廁畫面,當時1名女童如廁後,步出廁所,林男尾隨其後也走出女廁,在廁所外等候的女童母親看到後感到奇怪,經觀察發現林男正在觀看手機內照片,懷疑是偷拍狼,立即向附近民眾求助。

    民眾聽到女童母親的求援,上前將林男留住在現場,並向警方報案,警方據報到場,經檢視林男手機內影像,發現其拍攝女童的照片及影像,且包含如廁隱私部位,另也有數十張不同女性的如廁照片與畫面,隨即當場逮捕林男,帶回派出所偵訊。

    警詢時,林男表達自己利用下班或者外出逛街時,隨機查看公共女廁,只要見疏於管理,有縫隙可利用,便會遂行偷拍,這些偷拍的照片與畫面則都是作為個人收藏與觀賞,訊後被依法移送檢方偵辦。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