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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男身分證配偶欄「空白」 小三傻愛被抓姦在床才知是舊證件

    2025/10/31 11:0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盧姓女子誤信余男舊身分證上配偶欄位「空白」,傻愛人夫被抓姦在床。(情境照)

    盧姓女子誤信余男舊身分證上配偶欄位「空白」,傻愛人夫被抓姦在床。(情境照)

    余姓男子婚後3年就出軌,小三盧姓女子曾質疑余男有老婆小孩,但卻被一張「舊身分證」欺騙,兩人在床上嘿咻時當場被余妻抓包,法官雖然認為錯不在小三,但因盧女曾簽下和解書同意賠錢,因此判她應與余男連帶賠償70萬元。

    判決指出,余男和妻子結婚後帶著小孩一起住舅舅家,但余男婚後3年就跟盧姓女子有染,還把盧女帶回家嘿咻;盧女到余男住處時,看到有小孩的物品,她曾質疑余男是否結婚有小孩,但余男為了取信她,竟傳了一張「高雄縣」時代的舊身分證,身分證上配偶欄空白,取信盧女自己還是單身。

    盧女卸下心防與余男交往後,沒想到在「身分證事件」後4個月,余、盧兩人又在住處大戰三百回合時,被余妻當場目睹抓包,余妻找來親友助陣,余、盧兩人自知理虧,簽下和解書同意賠償200萬元,但簽完後卻耍賴,一毛錢都沒有賠。

    余妻一狀告上法院,除要求余、盧兩人應按照和解書內容賠償70萬元外,侵害配偶權部分,也要賠3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盧女辯稱自己也是被渣男所騙,沒有要破壞他人婚姻;余男則說自己當時是被迫簽下和解書,和解書無效。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盧女與余男交往時,確實不知道他已婚身分,因此侵害配偶權部分,僅判余男要賠6萬元,盧女此部分免賠;至於和解書部分,法官也認為無法證明余、盧兩人是被迫簽下,因此判兩人應連帶賠償7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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