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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債3人組鐵鎚痛毆、潑酒精膏點火凌虐!上訴和解反被加重改判

    2025/09/05 07:1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洪男等人討債未果,涉嫌凌虐債務人,雖賠償和解,但因手段殘忍,被高雄高分院從重量刑。(記者鮑建信攝)

    洪男等人討債未果,涉嫌凌虐債務人,雖賠償和解,但因手段殘忍,被高雄高分院從重量刑。(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侯姓男子因欠錢,遭洪男等3人涉嫌持鋁棒、鐵鎚毆打遍體鱗傷,甚至雙腳被潑酒精膏點火凌虐,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惡性重大,縱使上訴賠償和解,仍然從重改判,相當罕見。

    橋頭地檢署指出,綽號「蘑菇」的洪男因不滿侯男積欠6萬5千元,夥同綽號「志朋」陳男和「小牛」的另名陳男找侯男理論,並於2023年3月29日晚間,先由「小牛」在前金區超商對侯男放話:「不要逼我翻臉」、「如果敢逃跑試試看」等語。

    侯男被迫搭計程車,到仁武區左營茶行後,「志朋」強迫他下跪,洪等3人則分持鋁棒、鐵鎚痛毆,造成侯男頭部、左右大腿等傷勢,他並被粗繩、粗膠帶綑綁身體、手腳及遮蔽眼部。隔天上午,洪男持酒精膏淋於侯男雙腿後點火燃燒,導致雙下肢2至3度燒傷。

    地院依傷害罪,分別判處洪、「志朋」和「小牛」有期徒刑1年、10月和9月,洪等3人不服上訴﹔檢方則認為未和解,要求從重量刑。

    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洪等人雖賠償共35萬元,但因手法殘忍、惡毒,導致侯男進行清創手術,仍從重改判1年8月、1年4月和1年2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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