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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池指侵12歲女童 賠上百萬換自由

    2025/08/13 06:4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廖男游池涉嫌指侵女童,賠償上百萬元,被高雄高分院從輕改判緩刑。(情境照)

    廖男游池涉嫌指侵女童,賠償上百萬元,被高雄高分院從輕改判緩刑。(情境照)

    高市廖姓男子游泳認識12歲女童1個多月後,涉嫌在游池指侵,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2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賠償上百萬元,從輕改判2年,宣告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2023年11月間,被告廖男在小港區某游泳池認識被害女童後,於12月17日下午相約前往游泳,在對方同意下,涉嫌在游池先環抱撫摸身體,進而指侵得逞。

    高雄地院據女童提出對話,如:「你這樣會給我心理陰影欸」等語,及廖並曾傳送自身裸露性器官照片予她,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廖男不服上訴指出,事後亦已深刻反省、彌補錯誤,並說,兩造情投意合,並非誘拐女童,已賠償和解完畢,情堪憫恕,要求從輕發落。

    高雄高分院調查,後來家屬同意和解,廖男賠償上百萬元,及女童傳訊息予廖說:「我會原諒你」等語,足見實有宥恕之意,改處徒刑2年,予以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另接受法治教育10場,並禁止與女童接觸、聯絡、騷擾,仍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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