貍貓換太子 越南茶偽裝台灣金萱茶

警方查扣茶行越南茶偽裝台灣金萱茶販售。(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在南投縣鹿谷鄉從事茶行工作的陳姓與黃姓男子,為牟取不法利潤,將進口越南金萱茶,與產自台灣的金萱茶葉混和拚配,重新分裝後,假冒為南投杉林溪高山茶販售。案經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蒐證查獲,檢察官依法起訴,並查扣52萬5000元。
警方表示,陳、黃2人自108年起以每台斤300元、420元將進口越南金萱茶,與台灣金萱茶葉摻混重新分裝,假冒為南投杉林溪高山茶,先後於108年以每台斤550元300斤、113年以每台斤750元480斤,販售予不知情的百年茶店王姓負責人。
王男購得後予以焙製、真空包裝,再依每包150公克重新貼標為「台灣茶」,於台北總店與台南門市販售,價格介於600元至750元之間。案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農業部於113年抽驗查出該店茶葉為「境外茶」。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是接獲檢舉,聯合衛福部、農業部、北市及台南市衛生局,前往百年茶店台北總店與台南門市及南投鹿谷茶行執行搜索,分別查扣現場疑似假冒方金萱茶葉與製茶手寫筆記,送請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鑑別茶葉產地,證實為混裝。
陳、黃等2人到案後,皆承認購買越南茶後偽稱為台灣茶轉賣,供詞與證人證述、交易單據相符,檢方認為2人有明確分工與共同犯意,依詐欺、虛偽標記商品罪及販售假冒食品罪起訴,並追徵其所得52萬5000元。
另百年茶店王姓負責人是依供應商提供資訊進行包裝標示,不知茶葉來源為越南,且有多名證人、進貨單據、手機對話紀錄佐證王男確不知情,經比對帳冊、進貨紀錄及衛福部函文,也無證據證明其涉案,檢方最終認定犯罪嫌疑不足,將王男不起訴。
保七總隊表示,將境外茶混充台灣茶販售,將面臨最重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請茶行切勿心存僥倖,以小失大。

警方查扣茶行越南茶偽裝台灣金萱茶販售。(記者劉慶侯翻攝)

警方查扣茶行越南茶偽裝台灣金萱茶販售。(記者劉慶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