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代主席趙記明衝撞核三廠大門 屏檢起訴建請從重量刑8個月

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為衝撞核三廠大門行為鞠躬道歉。(記者蔡宗憲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核三廠6日因廠商施工切割廢棄鐵材不慎引發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廠方未通報地方,也不讓他進廠了解狀況,竟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引發外界議論,雖然趙事後為自己的莽撞行為道歉,但屏東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趙犯行嚴重,實不足取,依對執法人員犯強暴脅迫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8個月以上徒刑,以維法紀。
屏檢調查,6日中午12時4分許,趙記明駕駛轎車前往核三廠,向該廠公關經理簡男表示欲進入廠內視察火災現場狀況,簡男表示須按法律規定申請始得進入,趙遂反嗆「你如果不讓我進去的話,我絕對撞」,當時現場有2名保二總隊員警駐守大門,趙被擋在門外,竟憤而駕車衝撞核三廠大門,駐衛警見狀拔槍按住配槍警戒,並喝令趙下車,趙卻再度朝員警及大門衝撞,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但已導致鐵捲門損壞不堪使用。
檢方認為,核三廠是我國關鍵基礎設施,趙身為國家民意代表,本應理性問政,透過法律程序及法定職權解決問題,竟捨此不為,以衝撞大門方式妨害員警執行公務,造成輿論譁然,對社會造成極大影響,犯罪情節實屬嚴重,檢察官偵辦後,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嫌起訴趙記明,為避免衍生模仿效應,檢察官請求法院從重量處8個月以上徒刑,方屬罪責相當,以維法紀。

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不滿核三隱匿消息,還拒絕入內,一度衝撞大門。(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