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女警被撞截肢毀容 貨車司機兩手一攤稱「沒錢」

台南女警執勤途中遭貨櫃車撞擊,導致毀容、截趾等重傷,無法自理生活。(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陳姓女警值勤時遭貨櫃車高速撞擊,導腳趾截肢、毀容,終身傷殘。她從小嚮往當警察,如今仍要靠復健回復健康,努力重返崗位;然而李姓貨櫃車司機出庭時稱「沒錢、給公司處理」,雙手一攤,態度冷漠。台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10月。
這件車禍發生在2023年7月早上,40多歲的李姓貨櫃車司機,駕駛營業曳引車行經台南安平港區「萬青水泥」無號誌交岔路口,理應減速慢行並讓右方來車先行,卻直接駛入路口,與正騎警用機車執勤的陳姓女警發生碰撞。
曳引車撞擊力道猛烈,陳姓女警當場被撞飛,頭部、臉部受創,顏面撕裂、鼻骨骨折變形,並留下馬鞍鼻,左足多根腳趾因重傷被截除。此外,她的左小腿撕裂傷,左腳部分永久性缺損,無法治癒,醫師認定為重大不治或難治之重傷害。
事發至今已經一年半,陳姓女警現在還在公傷假中,仍在復健無法回到工作岡位,她需要長時間住院治療,還無法自行站立洗澡,如廁及洗浴需人協助,生活大受影響。面對本應由自己照顧、因車禍再次擔負照顧自己生活的父母,她很無奈、無力又悔恨交織,不知未來是不是還能繼續執勤。
法院指出,李男持有職業駕駛執照,且過去3至4年來經常行駛港區道路,對該處路況應熟悉,卻未減速、未停讓直行車,直接闖入路口,屬明顯過失。即便女警在事故中有部分責任,但法官認定李男仍應負主要過失責任。
李男在事故後坦承犯行,但事後毫無關心傷者病情,僅在事發當日帶水果探視,之後未再聯繫,更未提供任何賠償,審理時更聲稱「沒錢賠,全交由公司處理」,態度冷漠。法院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陳姓女警服務的單位指出,目前陳員還在請假中,如果請假期滿要先回到單位上班一段時間,再依情況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