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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每票1至2萬元行賄會員 雲林縣大埤鄉農會李姓候選人被起訴

大埤鄉農會李姓會員為取得會員代表席次,涉嫌以1至2萬元向5名會員行賄,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他起訴。(圖由雲林地檢署提供)

大埤鄉農會李姓會員為取得會員代表席次,涉嫌以1至2萬元向5名會員行賄,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他起訴。(圖由雲林地檢署提供)

2025/02/12 16:33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全國各級農漁會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改選15日登場,雲林縣大埤鄉農會傳出58歲李姓會員代表候選人,以每票1至2萬元向會員行賄,檢警帶回李男等6人,今天偵查終,對李男以違反農會法起訴。

農會改選首部曲會員代表將在2月15日投票,雲林縣有4鄉競爭激烈,斗南有82人、大埤72人、口湖71人、水林63人,其他16鄉鎮相對和諧。

檢警查出,李男為大埤鄉農會會員,登記參選該農會第20屆怡然村農事小組委員代表,而小組應選出3席代表,李為取得支持,2月7、8日以一票1至2萬元,向盧、蘇、陳等5位當地會員行賄,謀取支持。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斗南警分局等單位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昨發動搜索,將涉案6人帶回,李男坦承行賄,訊後以10萬元交保,其餘亦承認收賄,均繳回犯罪所得。

雲林地檢署表示,今偵查終結,依據農會法將李男提起公訴,根據此法第47條之1規定行賄及受賄者,最重均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

檢方表示,查獲農會或漁會理事、監事、理事長候選人賄選或總幹事候聘人行賄者,每一檢舉案件獎金200萬元,查獲農會代表或其他樁腳行賄者,每一檢舉案件獎金有50萬元,民眾如發現妨害檢舉情事,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7-099(撥通後再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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