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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路內違停被檢舉 竟收24000元高額罰單

    張先生無奈地說,沒想到停個車居然收到24000元的罰單。(記者吳昇儒翻攝)

    張先生無奈地說,沒想到停個車居然收到24000元的罰單。(記者吳昇儒翻攝)

    2025/02/11 10:1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先生去年12月22日在正義路25號附近,臨時停車,讓家人下車。但因道路較為狹小,遭人拍照檢舉。員警初步認定,張男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開出2萬4千元罰單。張男認為警方引用條文有誤且處罰過重,表達異議。警方今認定,張男應是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最高可罰1千2百元,將函請監理站撤銷原舉發單。

    張先生向媒體表示,自己就住在正義路上,為了家人下車,才會臨停一下,沒想到被人檢舉。雖然違規本來就是該被裁罰,但收到罰單時嚇了一跳,只是個違規停車,居然要被罰2萬4千元,且自己是路邊臨停,還要被扣照,輕罪重罰,不符合比例原則。

    而且正義路路幅狹小,常有公車、洽公民眾像自己一樣臨停讓乘客上下車,就算被檢舉受罰,也不該罰得那麼重。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指出,民眾拍下違規相片後,上傳至網站檢舉專區,經信六路派出所警員審核後,舉發張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依規定可罰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但經張男表達異議後,重新檢視該影像,確認張男車輛均未移動,與該法條不符,應屬道交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將會函請監理機關撤銷原舉發單,並加強員警交通違規舉發要件及審核教育。

    張男收到24000元的罰單。(記者吳昇儒翻攝)

    張男收到24000元的罰單。(記者吳昇儒翻攝)

    張男違規將車停放在住處附近的道路旁,卻收到24000元罰單。(記者吳昇儒翻攝)

    張男違規將車停放在住處附近的道路旁,卻收到24000元罰單。(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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