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獨居父命喪火窟 兒女為了「誰害死老爸」鬧上法院

獨居的8旬李姓老翁命喪火窟,兒女為了誰害死老爸互撕鬧上法院。(民眾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農曆過年大年初五清晨,鳳山區某民宅傳出火訊,警消撲滅火勢後發現獨居的80歲李姓老翁命喪火窟,兒女為了「誰害死父親」撕破臉,女兒指責兄嫂一家過年沒有回家陪老爸、但兄嫂認為有先向老父報備才出去玩,互相攻訐後,兄嫂提告,但檢察官和法官都認為是情緒發言,不構成妨害名譽等罪,因此駁回兄嫂之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26日上午9點多,獨居在鳳山區某民宅的李姓老翁因家中發生火警,來不及逃生命喪火窟,兒女接到消息趕回家查看時,女兒責怪兄嫂一家,指控他們除夕夜不接電話也沒回家,當時老父親情緒低落,說自己夢到過世的媽媽要來帶他走,兄嫂不甘被指責,解釋出去旅遊都有向爸爸報備,還責怪妹妹「既然爸爸找妳,妳就應該回去關心啊」。
妹妹不爽被兄嫂責怪,辱罵:「滾啦、操你媽的B」,還衝過去想打兄嫂,幸家人在勸阻才罷休;幾天後,為了籌辦父親的喪事,雙方又在家庭群組裡吵了起來,兄嫂先是在群組裡駡「我要告小妹的是當天火災現場她罵我的事,現場很多人看到,她罵我5個字的髒話,及一些,並作勢要衝過來打我的事」,妹妹回嗆「OK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事情沒有前因後果的嗎」、「妳在爸爸意外身亡那天信口開河,污蔑誹謗爸爸是女兒害死的也是妳老公同意的嗎」。
兄嫂不甘被針對,怒告妹妹和妹婿妨害名譽罪,但檢方偵查後,認為雙方是為了災前有無探望獨居的年老父親發生口角,情緒失控下一時衝動才會脫口駡人,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難認為有貶損他人名譽的侮辱之意,因此偵結處分妹妹不起訴。兄嫂不死心,另提民事求償5萬元,法官也認同檢方看法,駁回兄嫂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