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邱軍疑酒駕肇逃撞死人 檢複訊3小時後聲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偵訊邱軍近3小時後,認定邱涉犯肇事逃逸罪、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歌手邱軍去年底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死路邊排班李姓運將後肇事逃逸,不僅未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甚至未公開露面道歉。基隆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他到案釐清是否酒駕肇事後逃逸。檢察官近3小時後,認定邱涉犯肇事逃逸罪、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劉星汝為盡速釐清邱軍是否酒駕肇事後逃逸,發傳票通知邱軍今天下午3時到基隆地檢署偵訊,並指揮基隆市警二分局偵查隊通知他須準時出庭;邱軍下午搭基隆市警二分局偵查隊偵防車抵達基隆地檢署,下午2時56分步入基隆地檢署時,頭戴黑色帽子,戴著口罩,不發一語,走進4樓第8偵查庭。
檢察官複訊至傍晚5時45分後,認定邱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與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及2名站在路旁聊天的排班司機後肇事逃逸,其中一名李姓司機7日後傷重不治。警方訊後將邱依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將邱軍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