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3律師護航詐騙集團洩偵辦內容起訴 屏檢將簽分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陳廷瑋等3名律師為詐騙集團護航還洩漏偵辦內容,屏檢依涉犯組織犯罪等起訴3人。(記者李立法攝)

    陳廷瑋等3名律師為詐騙集團護航還洩漏偵辦內容,屏檢依涉犯組織犯罪等起訴3人。(記者李立法攝)

    2025/01/06 17:5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廷瑋、黃冠偉、唐子堯等3名在台南市執業的律師,涉嫌為詐騙集團護航並洩漏檢方偵辦內容,屏東地檢署偵辦後,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洩密等罪提起公訴;另將簽分「律他」案,於調查後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追究3人懲戒事宜。

    屏檢調查,陳廷瑋、黃冠偉分別為台南市中西區及東區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唐子堯則為陳廷瑋事務所雇用律師;陳廷瑋去年參與詐騙集團運作,負責處理賴男等人共同組成的犯罪組織旗下車手遭查緝後的法律事務,親自或安排律師擔任落網車手辯護人,監視落網車手應訊過程,確保落網車手不會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落網車手警詢及偵訊筆錄內容等資訊後告知犯罪組織其他成員,以管控風險,維持犯罪組織的運作。

    黃冠瑋及唐子堯2人明知陳廷瑋參與犯罪組織,並協助犯罪成員處理法律事務,竟利用擔任該詐團成員辯護人機會,將相關當事人涉案情節及羈押庭檢閱偵查卷宗所得資料提供給陳廷瑋閱覽,屏東去年8月偵辦後,認為陳廷瑋等3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洩密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院裁定陳廷瑋收押禁見,黃冠偉15萬元、唐子堯10萬元交保。

    屏檢今天偵結起訴陳廷瑋等3名律師,檢察官認為執業律師具備專業法律知識,本應潔身自愛並在遵循律師倫理規範下,提供被告合理辯護權,共同維護民主法治,陳廷瑋等人卻配合不法集團,利用職務得知偵查秘密後外洩給詐團成員,甚至參與犯罪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