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特部上尉涉當賭博集團人頭帳戶判刑 慘遭汰除丟軍職
陸軍航特部上尉作戰官涉當賭博集團人頭帳戶被判刑,且誆稱帳戶資料遺失,未坦承犯行,慘遭軍方汰除,丟掉軍職,他不服興訟,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陸軍航特部上尉作戰官「阿豪」(化名)涉嫌提供帳戶供賭博集團使用被判刑,遭記大過一次,接受調查期間,竟謊稱存摺、金融卡、密碼均遺失卸責,再被記過2次,軍方調查認定阿豪隱匿案情,有損軍譽,將他汰除勒退,阿豪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軍方汰除處分於法有據,判他敗訴確定,慘丟軍職。
判決指出,阿豪因提供帳戶資料供賭博集團使用,2020年9月被法院判刑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航特部獲悉,將阿豪記大過一次處分。
不久,媒體報導稱「軍紀出包!軍官存摺成賭博網站人頭帳戶」等內容,阿豪在檢警偵查期間隱匿案情,且接受行政調查期間未坦承全部犯行經過,甚至稱帳戶存摺、金融卡、密碼都遺失了,軍方認定阿豪說詞不實,屬卸責之詞,損害軍譽,又將他記小過二次處分,年度考績被評為「丙上」的不良結果。
航特部於2021年7月、8月間,陸續人評會及再審議人評會,均決議阿豪身為資深幹部,卻知法犯法,不適服現役,將他汰除勒退。阿豪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阿豪主張,此違失行為源於他遭不法集團詐騙而交出帳戶資料,並無幫助賭博集團的不法意圖,也不是故意參與賭博行為,已遭到記大過,不應該以一次違失就將汰除。他進一步指出,像私菸案、阿帕契案,相關違失人員並未遭到軍方以「不適服現役」為由汰除,對他處分有失公允。
航特部指出,阿豪涉刑事案被判刑2月確定,記大過一次處分,另處分小過2次,且年度考績部份被評為丙上,再經過人評會、再審議人評會評鑑認定他未坦承犯行、沒有真誠悔過,仍誆稱是「受害者」,對軍令置若罔聞,「視法治於無物」,因此均評鑑為不適服現役而汰除,並無不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軍方處分於法有據,至於私菸案等違失案與本案無關。判阿豪敗訴。陳豪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北高行判決並無違誤,判阿豪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