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畫面曝光!推嬰兒車走斑馬線 苗栗頭份祖孫被撞翻
苗栗縣55歲陳姓婦人5日上午推著坐嬰兒車與3歲孫女過斑馬線,卻被謝姓男子駕駛轎車撞上。(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55歲陳姓婦女今(5)日上午推著坐嬰兒車的3歲孫女走斑馬線過馬路,遭謝姓男子駕駛轎車轉彎撞上,祖孫倆被撞翻倒地受傷送醫。警方調查,謝男沒有酒駕,但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且致人受傷,將開單告發,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且也恐面臨被追究過失傷害罪嫌的刑事責任。
頭份警分局今天上午8點多獲報,指頭份市文化街與八德二路口發生轎車與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員警到場,發現為陳姓婦人推著坐著嬰兒車的3歲孫女走斑馬線要穿越八德二路,竟被謝男駕駛轎車由文化路左轉撞上。祖孫倆被撞翻倒地受傷,陳婦手腳擦挫、撕裂傷,3歲孫女嘴巴流血,經消防救護人員送醫救治,皆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查,謝男酒測值為0,但他駕車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並肇事致人受傷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款,予以開單告發,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並恐面臨被對方追究過失傷害罪嫌的刑事責任。
警方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與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及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以確保用路人安全。另行經「非號誌號路口」應依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遇有「閃光紅燈」號誌及「停」標字,務必停車後,確認有無左右來車後再開,並遵守支線道車讓幹線道車先行。
苗栗縣55歲陳姓婦人5日上午推著坐嬰兒車與3歲孫女過斑馬線,卻被謝姓男子駕駛轎車撞上,祖孫倆被撞翻倒地受傷送醫。(圖由警方提供)
苗栗縣55歲陳姓婦人5日上午推著坐嬰兒車與3歲孫女過斑馬線,卻被謝姓男子駕駛轎車撞上,轎車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且致人受傷,警方將開單告發,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圖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