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一審下午2點半宣判 重申「光明磊落」
林姿妙早上照常召開縣務會議。(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15人列被告,宜蘭地方法院一審敲定今天(31日)下午2點半宣判,各界高度關注。林姿妙今天一早照常主持縣務會議,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重申,針對官司「我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謝謝!」
林姿妙與縣府官員等15人涉犯「羅東鎮公所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九八地號臨時建物延長作總統立委大選總部使用」、「一五五八地號免徵一一二萬土地增值稅」、「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案,2022年8月23日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圖利及特殊洗錢等罪起訴。
在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認為林姿妙以處理民間地主羅東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作為2020年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總使用,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
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檢方調查,林姿妙於2017年至2019年的帳戶金流中,發現羅東及冬山農會帳戶共有超過100筆資金異常進出,涉嫌利用10個人頭帳戶洗錢高達7844萬元,其中多筆金流來源不明,以洗錢方式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
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對林姿妙等15名被告具體求刑,其中林姿妙涉貪收賄求處2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併科200萬元罰金。審判長莊深淵諭知宣判日今天下午2點半,官司纏訟近3年,判決結果引發各界高度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