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上線 要具名填7項目
行政院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今天正式上線,但必須具名申訴,可透過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無相關帳號也可使用。(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今天正式上線,但必須具名申訴,可透過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無相關帳號也可使用,申訴人必須填寫服務機關、職稱、姓名與身份別、電話、E-Mail與申訴事實及理由等7項目,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會以保密方式責成權責機關處理,並追蹤後續案件進度。
人事總處指出,為強化職場霸凌防治,除各機關(構)現有申訴管道外,為使公務機關員工能有其他安心申訴途徑,人事總處於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將以保密方式轉請權責機關處理,並由人事總處追蹤列管通報案件後續辦理情形。
人事總處說明,公務機關員工至平台通報案件時,為期勿枉勿縱,請確實填列聯絡方式及具體事由等相關資訊,避免無法轉交權責機關處理,並利後續追蹤列管。
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網址或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
人事總處表示,為利機關查處,以期勿枉勿縱,必須明確填列相關欄位及內容,以避免無法轉交權責機關處理。 未來若經通報,權責機關3天內要把處理情形回報給人事總處,由人事總處追蹤列管,結案期限原則以1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