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官校驚爆學長迫學弟手淫 受害人: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對待
陸軍官校外觀。(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就讀陸軍官校的大一新生小祥(化名)寒訓期間借住大四陳姓學長的租屋處,竟被陳男強吻還逼迫手淫,陳男還洋洋得意表示,另名學弟阿土(化名)也幫他手淫過,小祥不從抵抗,事後向阿土求證確有其事,小祥忍了幾天,決定「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的對待,我覺得這件事到我這裡結束就好」,於是向校方反映,陳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去年1月15日凌晨,小祥和阿土、陳姓學長等人參加完寒訓後,一起到小吃店聚餐,眾人吃飽喝足後,陳姓學長見天色已晚,提議小祥不要回屏東, 到他的租屋處暫宿一晚,小祥同意後便跟著陳男返家。
小祥在陳男租屋處洗完澡,和陳男躺在床上聊學校八卦時,兩人聊到某學姐是女同性戀時,陳男突然靠近小祥身邊開始廝磨,並強吻小祥要求他幫忙手淫,小祥不從,陳男還說阿土也幫他手淫過,企圖說服小祥也替他服務,但小祥再三抵抗,陳男見無法順心,負氣離開。
隔天上午,小祥離開陳男租屋處後找阿土求證,阿土坦白自己也曾被陳男逼迫提供性服務,但兩人擔心陳男已大四,在學校人脈很廣,擔心上報後會對自己造成不利的影響,於是暫時決定先隱忍下來;不過,小祥思考了幾天,認為「阿土當時如果有上報,或許我就不會發生這件事,如果我再不上報,連上如果又有第三個、第四個甚至第五個新生怎麼辦,我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的對待,我覺得這件事到我這裡結束就好,所以決定要上報」。
校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把陳男移交憲兵隊送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侵犯學弟,辯稱只是在嘻笑打鬧的時候摸到他的胸部,更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強迫手淫,但法官傳喚阿土作證,並根據相關證詞及校方調查報告,認定陳男確有不當侵犯小祥,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