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入住遠東飯店跌傷留職停薪求償1800萬 高院改判飯店勝訴免賠
空姐入住遠東飯店跌倒受傷致留職停薪求償1800萬元,一審判應賠償空姐44萬元,高院改判飯店勝訴、免賠。(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美國聯合航空田姓空姐6年前入住台北5星級的遠東飯店時,因飯店大門和車道有高低落差,不慎踩空受傷,還因此辦理留職停薪無法工作,依消保法要求懲罰性賠償、精神慰撫金等共求償1814萬多元,一審僅判賠44萬多元;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田姓空姐跌倒受傷和遠東飯店事發處地面有高低落差設計並無相當因果關係,今改判不必賠償,可上訴。
田姓空姐主張,她服務的聯合航空航班於2018年10月30日降落台灣後,入住和公司合作關係的遠東飯店。當天晚間9時,她步出飯店大廳時,因燈光昏暗、地面濕滑,無法察覺大廳外通道的地面高低落差而踩空跌倒,造成她左側肩膀、左手肘、左膝蓋、左腳踝、右手腕、右膝蓋等多處傷勢。
田女認為,此意外事故發生,是因為地面高低落差不明顯,設置上有所欠缺,且未在地面高低落差邊緣設置警告標示,或其他確保安全的防範措施,也未派員提醒她應注意地面高低落差等管理及維護責任,導致伊受傷,被迫辦理留職停薪,要求飯店依據消保法第7條規定支付懲罰性賠償金300萬元、精神慰撫金300萬元、工作損失1137萬多元及勞動力減損、醫藥費,總共1841萬元。
遠東飯店辯稱,該飯店是交通部觀光局合法登記在案的旅宿,設備符合「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規定,門口高低落差的設計也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此外,大廳門口天花板處設有數十個崁燈及2處弧狀大面積燈具,夜間往來車輛也亮有車燈,整體視野明亮並沒有昏暗不清,加上大門口至階梯落差的主要行走處都鋪設大片顏色醒目的紅色地毯,兼具提醒和止滑效果,而且相較低處的車輛迴轉道,2處所用材質明顯不同,從外觀上即可清楚分辨,否認賠償責任。
台北地院認為,田姓空姐步出飯店門口時,視線均集中在前方車道車輛,並未注意或確認紅色地毯的邊緣有高低階落差,而飯店也沒有在地毯邊緣放置警告或注意標示提醒往來之人,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判決應須賠償田女薪資損失及慰撫金等共44萬4995元。雙方不服判決,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遠東飯店地面的建築設計,符合建築相關法規,並通過建築物安全檢查,且為行人通道路緣常見設計,其他觀光飯店也有此設計,符合一般業界所採認標準,及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
高院亦指出,依台北氣象站當天雨量資料及事故發生時的監視錄影畫面截圖,可確認地面並無濕滑情形。另外,該處地面接近遠東飯店處行人通道,地面鋪設有紅色地毯,鄰接處為車輛通道,則鋪設有地磚,而人行道考慮保護行人、導引車流的需要,比相鄰車道高者所在多有,一般人應可預期人行道與車道有高低落差,通常不致於發生行人摔倒的結果。
高院並認為,一般人在道路行走時,因身體狀況、注意力、行走習慣不同,即使行經無人無高低落差處,也可能發生跌倒意外等憾事,未必與地面高低落差的設置或有無設置警告標誌及安排人員提醒有關,因此無法認定飯店地面有高低落差,及有無設計確保安全防範措施,與田姓女空姐跌倒意外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改判遠東飯店勝訴,不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