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1歲童剴剴 惡保母姊妹檔延押禁見2個月
涉嫌虐死男童剴剴的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延押2個月。 (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保母劉彩萱、妹妹劉若琳,去年底涉嫌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今年4月北檢依凌虐幼童致死罪嫌起訴2女,台北地院審理中。由於2女的羈押禁見期限將屆滿,台北地院週一開庭訊問2女之後,認為她們仍有逃亡、勾串之虞,今日裁定自11月18日起,繼續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檢起訴2女的3罪,最重均可處無期徒刑,分別為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妨害自由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
北檢調查指出,剴剴的生母因涉刑案被通緝,去年8月保母劉彩萱經由兒福聯盟媒介,與剴剴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自去年9月1日起以每日1000元由劉女於住處負責全日照護剴剴,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
劉彩萱姊妹卻於照顧期間,共同長期凌虐剴剴致死,凌虐手法包括: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每天餵食1餐未加熱的泥狀廚餘,致其營養不良、缺血、感染肺炎致死;2女還對折綑綁剴剴,逼迫裸體在陽台「站著睡」,還以布條和繩索綑綁四肢和頭部,對折綑綁身體,又以口罩、保力龍遮眼,以行李帶綁在椅腳上,或塞入水桶或擁擠的屋角雜物旁,檢察官痛批2人施虐手段人神共憤。
台北地院採國民法官制審理,劉氏姊妹9月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制」,北院10月開庭聽取檢、辯意見後,駁回其聲請,仍將由國民法官參與本案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