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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士撞軍人失控倒地被後車輾斃 駕駛判6月軍人無罪

    林姓騎士撞行人失控倒地被後車輾斃,張姓駕駛和吳姓行人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判張男有有罪,判吳男無罪。(資料照)

    林姓騎士撞行人失控倒地被後車輾斃,張姓駕駛和吳姓行人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判張男有有罪,判吳男無罪。(資料照)

    2024/10/27 10:4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姓男子晚間騎機車撞上步行的吳姓軍人後失控倒地,結果被後方駕駛自小客車的張姓男子輾過,林姓騎士傷重送醫不治,檢方偵辦後,認為吳男未靠路邊行走、張男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均應負起過失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吳、張兩人都不服喊冤,屏東地院檢視相關證據後,判張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吳男判無罪,均可上訴。

    林男2年多前晚間騎機車行經潮州鎮光春路時,不慎撞上結束軍事任務步行在該路段上的吳姓軍人,林男失控倒地,被後方駕駛自小客車的張男輾過,導致林男身上多處骨折及內出血,傷重送醫不治;檢方偵辦後,認為天色昏暗,吳男未靠路邊行走,致林男閃避不及撞上,張男駕車未注意前方倒地的林男,導致林男被撞擊傷重不治,吳、張2人均應為林男的死亡起負起過失責任。

    張男則強調,當時天黑又下雨,且沒有路燈,他駕車有開車燈,也無法看到被害人倒在路上,根本反應不及;吳男也強調他已儘可能靠路邊行走,還是被林男撞上。

    屏東地院檢視相關證人說法及行車記錄器畫面後,認為張男駕車行經該路段時,見前方有人倒地,還有應變時間,卻未加注意,吳男則已靠邊行走,難以認定有過失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吳男應無罪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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