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男老師快打站打疫苗 竟與衛生所人妻婚外情

    某衛生所人妻出軌男老師,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林男要賠償人夫20萬元。(資料照)

    某衛生所人妻出軌男老師,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林男要賠償人夫20萬元。(資料照)

    2024/10/23 00:03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在某衛生所任職的人妻,2021年疫情期間到快打站出公差打疫苗,一名林姓老師對她一見鍾情,兩人相戀發生婚外情,人夫暗中蒐證,拍下兩人擁抱、牽手,向林男求償300萬元,台中地院一審判林男賠償20萬元,人夫不滿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維持林男賠償20萬元,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一名在台中某衛生所任職的人妻,2011年與丈夫結婚,婚後並生下2個小孩,不料2021年7、8月間前往中山國中疫苗快打站出公差時,前往打疫苗的林姓男老師對她一見鍾情,兩人從8月開始交往,人夫並提出兩人互動親密的照片證明。

    人夫表示,兩人2021年12月23日簽署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離婚登記,仍盼與出軌的太太共同撫育2名未成年子女,所以並未同意林男與妻子交往,亦無拋棄配偶身分法益的意思,認為林男造成他和太太的婚姻瀕臨破裂,太太因此對子女不耐或不接送小孩,造成他精神承受鉅大的痛苦,因此向林男求償300萬元。

    林男則否認兩人有交往、幽會、租屋同居、發生性行為的侵權行為。辯稱他與人妻僅在租屋處聊天吃飯,雖有擁抱的行為,但此舉應無侵害配偶權。且人夫曾於2021年12月4日表示不再干涉妻子的交友關係,並簽訂離婚協議書,與妻子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顯見其已拋棄配偶的身分法益,無配偶身分法益受侵害可言。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從人夫提供的照片,可看到林男和人妻多次在租屋處前擁抱且牽手同行,雖無法證明兩人有相姦行為,但互動已超過一般朋友的社交行為,確實破壞兩人的婚姻行為,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財力,判決林男應賠償20萬元,人夫認為太低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認為,林男和人妻不避諱地在公共場合擁抱、親吻,相互依偎,坐上林男的機車還自後環抱,依一般社會生活經驗法則判斷,已明顯超越正常交友應有分際,侵害人夫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審酌雙方經濟狀況、身分地位和加害情形,維持賠償20萬元,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