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飛官共諜案更二審 樓文卿無罪改重判17年、葛季賢無罪
退休飛官樓文卿涉鎮小江最大共諜案,高院更二審將原本無罪的樓文卿改為重判17年、另名前空官葛季賢仍無罪。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調追查中國前解放軍軍官鎮小江滲透發展共諜組織案,查出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前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涉嫌在軍職期間提供軍事機密給中方,檢方以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間諜活動罪」、「交付軍事機密給敵人罪」起訴2人,高等法院、高院更一審認為葛、樓未接觸、取得軍機文件,均判無罪;上訴後,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認定樓文卿涉竊取空軍重要機密,今依「幫助敵人間諜活動罪」,改重判樓17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犯罪所得美金4千元、新台幣5萬元應沒收。
另外,葛孝賢仍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據悉,樓文卿被逆轉改判17年理由,高院更二審認定,樓男涉嫌竊取空軍重要機密儲存於記憶卡內欲交付中方,且和被通緝的劉姓空軍中校連繫告知此事的通聯被查獲,並被查扣到美金4千萬元等犯罪所得。
鎮小江以經商名義來台,吸收我退役少將指揮官許乃權、現退役空官多人,被稱為史上最大共諜案。鎮男6年前被依違反國安法判4年徒刑、許乃權被判2年10月徒刑,均定讞。
檢調調查,鎮小江2009年指派被通緝的劉姓前空軍中校結識葛季賢,葛男2010年2月擔任空軍某單位國會聯絡人時,疑透過劉男交付軍事機密資料給中方;另外,不久後樓男也被吸收,拍攝軍機文件,三度交付中方。
檢調2015年搜索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及葛、樓住處,葛否認犯罪,辯稱不會接觸到軍機文件;樓雖承認曾接受招待旅遊,但指未交付軍事機密。
台北地檢署不採信葛、樓2人說詞,依最輕本刑均為無期徒刑、最重死刑的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交付軍事機密給敵人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此共諜案屬二審管轄,移送高等法院審理。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葛、樓自白內容先後不一,且未接觸、取得軍機文件,均判無罪,引起譁然。
據指出,葛、樓是近年來現退役軍官涉及共諜案罕見獲判無罪者,高檢署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高院更一審2022年3月仍判葛、樓均無罪。不過,高檢署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全案仍有多項疑點有調查釐清必要,撤銷發回更二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