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滿女友不肯標會供花用 買汽油恐嚇燒房子判3月

    不滿女友不肯標會供花用,男子買汽油恐嚇燒女友房子。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不滿女友不肯標會供花用,男子買汽油恐嚇燒女友房子。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2024/09/17 14:29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王姓男子與女友阿萱(化名)同居15年,但王男於今年8月間,要求阿萱標會供其花用遭拒絕後,先勒住阿萱頸部並出拳毆打,甚至還購買3桶5公升汽油,揚言要燒掉阿萱住處。阿萱被嚇得趕快向頭份警方報案。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家暴傷害判處王男涉傷害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王男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載明,事發當天,王男出言要求阿萱標會供其花用遭拒,王男不滿竟徒手勒住阿萱頸部,並揮拳毆打阿萱,導致阿萱脖子左側紅腫受傷。

    但王男仍不罷休,當天前往加油站購買3桶5公升汽油,拍下汽油桶照片後,以社群軟體傳送訊息給阿萱稱有3瓶汽油應該夠燒光妳的房子。

    阿萱被王男嚇得不輕,趕緊向警方報案,之後檢察官起訴王男,王男也因觸犯2罪被判刑。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