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炸前妻全家還到住處放鞭炮 男子被判拘役
恐嚇炸前妻全家,還到住處放鞭炮,男子遭判拘役。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李姓男子今年2月間飲酒後情緒突然失控,竟以社群軟體傳送訊息給前妻稱「我今天沒有弄死你,我跟你的姓」、「你等著我炸你全家」,甚至跑到前妻住處放鞭炮。後來李男前妻提告,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家暴恐嚇罪判處李男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事發當時,李男飲酒後傳送訊息給前妻,稱要炸掉前妻全家、要弄死前妻等,甚至還拿著鞭炮跑到前妻住處附近「炸裂」,嚇得李男前妻花容失色,心生畏懼下報警處理。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與其前妻屬於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1款所定家庭成員關係,但李男不透過理性手段處理事務,傳送給前妻的訊息以及放鞭炮實際作為確實使李男前妻精神上產生恐懼。
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前妻達成和解,苗栗法院法官審酌後依家暴恐嚇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