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第二波打詐查緝專案 扣犯罪所得13億
高檢署統合懲詐團隊,自今年7月1日至8月20日進行第二波打詐查緝專案,共查扣犯罪不法所得13億6727萬元,圖為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高檢署統合懲詐團隊科技偵辦境內外電信詐團,自今年7月1日至8月20日進行第二波打詐查緝專案;高檢署今指出,這次專案期間,全國各地檢共查獲(含起訴)5770件、7795人(含車手4250人),羈押877人,查獲機房34座、水房19座,並查扣犯罪不法所得13億6727萬元、泰達幣49萬5155顆,不動產24筆、汽車17輛,並凍結帳戶12億元,成果豐碩。
高檢署指出,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法務部為懲詐主責機關,高檢署奉法務部之命,為懲詐面的執行機關。
高檢署與全國各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法務部調查局研議規劃懲詐查緝作為,於今年5月24日至6月14日,進行第一波查緝後,從自年7月1日至8月20日止,執行第2波「斷源專案」。
專案期間,刑事局共執行306案,約談2820人,查扣犯罪不法所得9.79億元;調查局共執行31案,破獲機房6座、水房4座,約談231人,查扣現金1億5千萬元、泰達幣44萬779.918顆、不動產22筆、車輛15輛、黃金230.98錢、名牌包2個及上萬張SIM卡等,並經法院裁定扣押上百帳戶凍結12億元。
高檢署指出,自打詐綱領1.5版實施以來迄今年7月止,懲詐團隊共查獲電信詐騙集團2603件,指標達成率已達145%,成效良好。另,高檢署推行追贓返還計劃,透過偵、審中移付法院和、調解,由被告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並以此做為向法院求處量刑、上訴依據,以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經統計自去年7月至今年7月底,和調解件數為8751件,和調解金額為19億7356萬元。
高檢署並指出,經統計,今年1至7月,電信詐騙及單純人頭帳戶新收案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分別減少22.43%、32.38%,呈下降趨勢;不過,現今電信詐騙集團係一有系統、分工細緻專業,且藏身於境外並利用科技網路、產業發展、金融便利掩護,不斷推陳出新詐騙手法,再加以金錢吸收誘惑青少年、專業人士,為其服務,而形成一龐大犯罪集團產業鏈,致民眾持續遭詐騙受害。
高檢署強調將強化懲詐團隊科技辦案能力,深化國際合作,持續不間斷查緝,以澈底瓦解電信詐騙集團為目標,保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