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台中2市民同時掉6萬 警細心找出「正港失主」
張女遺失的6萬元現金。(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前天受理一起6萬元現金及手機遺失案,正尋找失主之際,突有2名男子到警所報案稱遺失6萬元現金,員警一度以為找到失主,但確認遺失時地都不吻合排除,最後在員警細心抽絲剝繭下,總算聯繫上真正丟失財物的附近超商女員工,順利發還手機及大把現金。
台中市蔡姓民眾當天在北屯區太原路上拾獲1支iphone手機及現金,熱心送往附近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請警方協助尋找失主,警員林禹聖清點後,發現拾獲金額高達6萬元,除當場開立拾得物證明交與蔡民外,也立即著手調查遺失者身分,卻因沒有任何證件或可供辨識身分,讓案情一度陷入膠著。
此時有兩名男子走進派出所,表示遺失6萬元現金,林員謹慎確認細節,發現除遺失時間與地點不吻合外,也沒有遺失手機,判定並非失主,正打算前往拾獲現場調閱監視器時,該支無法解除鎖定手機突跳出幾則短訊通知,辨認出訊息出自某超商員工群組,並以暱稱「依依」稱呼手機主人。
林員一查,拾獲地點附近正巧就有該超商分店,經電話聯繫,果然店內有位相同暱稱的45歲張姓女店員,且她焦急表示方才遺失了手機與現金,警方請她親自前來派出所確認,當面核對遺失物品項、金額及遺失時間地點,並請她解鎖手機證明身分後,才將物品發還。
張女頻頻向警方道謝,也對拾金不昧蔡姓民眾致上萬分感激;警方呼籲,民眾應妥適保管貴重物品,以降低遺失風險。若不幸丟失物品,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報警協助,或至內政部警政署的「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是否已有人送交警察單位。
2名男子到警所稱遺失6萬元,經員警確認排除。(圖由警方提供)
員警透過手機訊息,研判是超商女員工遺失。(圖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