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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攝影師揪拍「戀足」照 2少女加大尺度拿不到分紅怒告

鄭姓攝影師誘拍2少女拍大尺度照片被判刑2年4月。(情境照)

鄭姓攝影師誘拍2少女拍大尺度照片被判刑2年4月。(情境照)

2024/09/05 12:2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鄭姓男子為了販售正妹裸照牟利,他先透過網路結識兩名未成年少女,伴稱要拍攝「戀足」的足部特寫照片,拍到一半時,再跟2名少女討論「加大尺度」,讓少女可以平分販售裸照的獲利,2少女同意拍下性愛照,但事後沒拿到分紅報警提告,法官依違反兒少條例判鄭男徒刑2年4月。

判決指出,鄭姓攝影師在宅男圈小有名氣,他以拍攝女高中生制服為題,發表全國多校高中美少女穿制服、留下青春的印記;2022年間,鄭男陸續透過臉書結識2名就讀高職和高中的未成年少女,他和少女約在動漫展見面,聊天時拿出自己過去拍攝美少女的制服照,邀約2名少女到他的工作室拍照。

2名少女跟著鄭男回到工作室後,鄭男為了卸下她們的心防,佯稱拍攝主題為「戀足」,獲少女同意後拿出專業相機,開始拍攝足部特寫照片,等「熱身」完後,鄭男提議可以拍攝大尺度照片,再拿這些照片去網路販售,等照片賣出後再跟她們平獲分利,兩名少女同意後,不但留下令人臉紅心跳的大尺度照片,其中一名少女還跟攝影師有肢體碰觸,並留下愛的痕跡。

不過,鄭男把這些照片賣了5千多元,扣掉網路平台抽成,最後也沒有把獲利與2名少女平分,2名少女報警提告,鄭男在高雄地院審理時辯稱,2名少女看起來很成熟,不像未成年少女,且拍照都有獲兩人同意,並沒有脅迫或利誘,但法官綜合相關事證不採信他的說詞,依違反兒少條例判刑2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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