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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同窗詐團律師鄭鴻威買房 法官石育恩幫藏330萬贓款遭起訴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圖右),涉幫大學同窗好友律師鄭鴻威藏錢。 (資料照)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圖右),涉幫大學同窗好友律師鄭鴻威藏錢。 (資料照)

    2024/09/05 10:19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已遭停職的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明知大學同窗好友、律師鄭鴻威,勾結詐騙集團洩密,竟邀約買房,並協助藏330萬贓款在其法官辦公室,另受鄭指示轉交10萬元給其它受派案律師,台北地檢署今依洗錢防制法將石育恩等3人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間鄭鴻威加入男子連柏瑋為首的詐欺集團「銀河車隊-美國」,負責處理詐團旗下車手遭查緝等法律事務,包括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後,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的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以監視車手不得供出上游,並藉此取得警詢、偵訊筆錄等資訊,以及羈押閱卷機會,再回報給鄭。

    鄭鴻威涉擔任詐團「軍師」,還牽線學弟妹一起助詐團脫罪,受鄭派案的律師包括其大學同學楊雅涵、黃耕鴻、李明潔,以及受雇律師楊濟宇。檢調廉查出,鄭鴻威的同窗石育恩,也知道一行人為詐團做事,竟於去年5月22日,幫助鄭鴻威轉交派案案件的10萬元報酬給黃耕鴻。

    另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石育恩向鄭鴻威邀約一同投資位在高雄市「太普美術海」建案,雙方約定由鄭鴻威支付330萬元頭期款,石育恩則名義登記不動產,並以公務員身分向銀行貸款支付尾款。

    後來鄭鴻威分兩次交付330萬元現金,一次相約在台南市某處先支付80萬元,第二次則委由楊濟宇,將剩餘250萬元現金頭期款帶至橋頭地院停車場,交給石育恩,石育恩再藏放於院內辦公室代為保管,預計與房屋仲介接洽時支付。

    台北地檢署今依洗錢防制法起訴石育恩、鄭鴻威、楊濟宇,另楊雅涵、黃耕鴻、李明潔涉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已另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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