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西瓜左轉!78歲嬤開車逆向輾過停等紅燈騎士
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與東里十一街口發生廂形車逆向左轉撞到停等紅燈機車車禍,騎士慘遭輾斷肋骨內出血。(民眾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吉安鄉發生逆向左轉撞到停等紅燈機車的意外,78歲吳姓婦人開車切西瓜逆向撞到在路口停等紅燈的機車,一時緊張加速直接輾過,64歲騎士,造成重傷,所幸送醫急救後沒有生命危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警方初步調查,78歲吳姓婦人開廂型車從東海十街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東里十一街口時,未開到路口中心處再左轉,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迎面撞上停等紅燈機車,騎士被推撞倒地,廂型車不但沒停,反而繼續向前行駛,左前左後車輪連續輾過騎士,64歲曾姓騎士腹部、胸部遭車輛輾過重傷,有肋骨骨折跟內出血,目前還在醫院治療。
吳姓婦人向警方供稱,轉彎時沒有注意前方,不慎撞到機車,一時緊張踩油門,造成騎士二度傷害。吳婦酒測值0。
警方呼籲,駕駛左轉時,應行駛到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不得用「截彎取直轉彎法」的「切西瓜」方式左轉,以避免違規受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指出,駕駛車輛行駛到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900元;倘於路口前提前轉彎又跨越雙黃線,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1800元。
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與東里十一街口發生汽車逆向左轉撞到停等紅燈機車車禍。(民眾提供)
機車被撞倒,騎士還被輾過。(民眾提供)
廂型車留下撞痕。(民眾提供)
駕駛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交通部提供)
駕駛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