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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共捏造假民調判刑 記者與民調專家喊冤:沒拿中共的錢

自稱民調專家的蘇雲華,今天聆聽判決後強調,「我一毛錢都沒拿」。 (記者張瑞楨攝)

自稱民調專家的蘇雲華,今天聆聽判決後強調,「我一毛錢都沒拿」。 (記者張瑞楨攝)

2024/08/30 12:30

相關新聞:涉拿錢配合中共捏造總統大選假民調 「記者」與「民調專家」被判刑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身兼記者與「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獻元,被台中地檢署起訴指控,去年11、12月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與自稱是民調專家、靜宜大學企管系副教授退休的蘇雲華,接受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等人指示,收人民幣13萬餘元(台幣58萬餘元),捏造不實民調9次,台中地院今天判林、蘇各8月、4月徒刑,兩人都喊冤說,他們沒拿中共的錢,蘇雲華還強調,「我一毛錢都沒拿」。

台中地檢署於今年2月,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反滲透法起訴2人,不過,台中地院認為反滲透法部分不成立,林獻元部分,僅依違反公司法判刑3月,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刑6月,合併執行8月,褫奪公權2年,蘇雲華則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刑4月,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罰金。

對此,今天到庭聆聽判決的蘇雲華,其家人攔阻記者採訪,並護衛蘇快步離開法院,記者詢問蘇,是否拿中共的錢,他轉頭回應說,「我一毛錢都沒拿」。

林獻元的委任律師朱清奇,今天上午回應判決指出,違反公司法部分,審理一開始林就承認,這部分無爭議,被控違反反滲透法部分,法官認為不成立,他們感謝法官明辨,至於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與林獻元討論是否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僅針對檢方指控起訴反滲透法,法官認定不成立的理由,很簡單的說明,「依檢方提出之證據,合議庭認為尚有合理懷疑」,中檢則強調,將等收到判決書,再討論是否上訴。

檢方指控的主要內容,是林獻元於去年11、12月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與蘇雲華接受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等人指示,由林收人民幣13萬餘元(台幣58萬餘元),捏造不實民調9次,企圖影響總統大選的選情,對此,林獻元今天告訴記者,他沒有拿中共的錢發布假民調,檢方指控的金流(13萬元人民幣),是對方委託他買茶壺,另一部份是採訪撰文的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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