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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營收3.6億拒繳欠稅罰款3579萬 建商被管收

台南市1家建設公司積欠稅罰款3579萬餘元拒繳,李姓老闆(後左者)被法院裁定管收。(圖: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台南市1家建設公司積欠稅罰款3579萬餘元拒繳,李姓老闆(後左者)被法院裁定管收。(圖: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2024/08/21 18:0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1家規模不算大的建設公司,滯欠2020至202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202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罰鍰、2023年度勞保費及勞退金費用、2023年健保費等共3579萬多元未繳。由於行政執行官發現該公司先前兩年營收高達3億6千多萬元,也有一些上千萬元的付款,但建設公司李姓老闆無法說明及交代存款流向,20日被台南地院裁定管收。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執行官張哲榮指,該建設公司積欠上述稅罰款項,被國稅局台南分局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建設公司尚欠3579萬5056元。20日上午通知李男到場說明。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建設公司負責人雖名義上登記為廖男,惟李姓男子與其蔡姓妻子是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該建設公司於2021至2022年的營業收入合計高達3億6千多萬元,應可繳清本案欠款。

但建設公司於2022至2023年間,由公司帳戶提領或匯款給第3人金額達1004萬元。執行官訊問資金流向證明,李男稱是幫地主清償債務、給付費用等,卻無法提出佐證相關資料;又建設公司在2022至2023年間開立票據給第3人提示兌付,金額達1165餘萬元,執行官訊問李男支票存款流向,李男除稱不清楚外,也無法提出相關資料以實其說。

執行官訊後認為李男有隱匿財產情事、能履行繳交稅罰款義務,卻故意不履行,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將李男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20日下午近6點許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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